为保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促进依法办网、文明办网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,畅通举报受理渠道、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,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。
一、机构设置
兴义市融媒体中心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,网络部、技术部、办公室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。
二、举报信息受理范畴
在本网刊载的,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:
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违反法律法规、违反社会主义制度、违反国家利益、违反公民合法权益、违反社会公共秩序、违反道德风尚等方面底线的。
三、举报信息受理方式
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,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;网站设置举报邮箱,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;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平台,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,由网络部统筹受理。
1、举报人可拨打兴义市融媒体中心值班电话0859-3912992进行电话举报登记;
2、举报人可发邮件至2198045759@qq.com进行举报;
3、举报人可邮寄信件至兴义市神奇东路2号金城大厦兴义市融媒体中心。
四、举报受理处置流程
1、值班人员在接到电话、信件等举报情况时,应第一时间做好登记,并核实举报人信息及具体举报情况,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,上报分管领导,第一时间作出处置;
2、兴义市融媒体中心根据举报信息,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、甄别核实;
3、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平台的举报信息,值班人员规范操作,如实填写处理说明;
4、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,应当配合举报人及时转交相关网站;
5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、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,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;
6、举报处置完成后,及时向举报者反馈,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;
7、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,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;
8、兴义市融媒体中心官方网站“兴义网”值班人员应保证网页举报端口的正常访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