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贵州省渔业条例》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〈贵州省天然水域野生鱼类采捕标准〉和〈贵州省天然水域捕捞作业最小网目尺寸及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〉的通知》和《黔西南州万峰湖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,为规范万峰湖兴义市水域休闲垂钓行为,保护水生生物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平衡,兴义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《万峰湖兴义市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予以公布,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、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征求时间
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3日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意见建议应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符合兴义市发展实际,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、针对性和可行性。
2.意见建议内容应言简意赅、立意鲜明、通俗易懂。
3.为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交流探讨,请在意见建议后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(姓名、联系电话等)。
三、参与方式
1.电子邮箱:gzxy753@163.com
2.写信或传真:发至兴义市农业农村局,地址:兴义市坪东西路36号,联系单位:兴义市渔政服务中心,话:0859-3222753,邮政编码:562400。
附件:《万峰湖兴义市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兴义市农业农村局
2025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