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紧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积极配合市委、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,在市委群众工作部的统一协调下,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新模式,并落实案件责任包保,限时限办;成立了处理“金三角”遗留问题工作小组,积极协调处理“金三角”遗留问题;大力推进积案化解工作,带案下访到下五屯、桔山、仓更、郑屯、清水河等乡镇(办),处理因土地征用、房屋拆迁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上访问题。
接访流程:来访→登记→听取诉求(确认受理权限)→接收材料→联系责任单位转办→将办理结果告知上访人。
办信流程:收到信件→登记→联系转办→回复信访人。
督办流程:收到领导批示件或转办件→登记整理→信访局领导阅处→报上级领导阅处→联系责任单位办理→督促办理→回复上访人。
复查复核办理流程: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,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。复查机关提出复查意见,并予以书面答复。
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,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。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。